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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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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请示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请示
  
  县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激励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工作、刻苦钻研,积极为建设渝东经济强县、富民升位奔小康作贡献,我局拟开展“XX县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XX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工作。
  推荐评选范围为在我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特别要重视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中优秀人才的表彰。
  对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影响大,所取得的成就在全市同行业具有领先地位,享有盛誉,堪称楷模的专业技术人才授予“XX县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
  对在全县有较大影响,所取得的成就在全县同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先进事迹真实感人,堪称模范的专业技术人才授予“XX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评选“XX县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0人、“XX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0人。其中“XX县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由县政府行文表彰、“XX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由县人事局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表彰,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所需经费望县政府决定由财政拨专款予以解决。(具体支出费用见附表)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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