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荟萃屋 > 职责 > 安全员职责 > 出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手机版

出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来源:荟萃屋 阅读:2.94W 次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出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在签订租赁厂房、场所或特种设备合同时,需同时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协议书

3.出租的厂房和场所(包括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4.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厂房、场所、设备租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加强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统一协调,明确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人员。

6.定期召开出租区域内各承租单位安全工作会议,宣传贯彻法律、法规,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7.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技监、公安等上

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者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

8.发现承租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书面告知承租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检、消防、技监、公安等部门报告。

9.应建立和健全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档案(一户一档)。

10.加强共用区域的安全宣传,落实共用区域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査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工作。配足、配齐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本文链接:https://www.huicuiwu.com/zzfl/anquanyuan/mzdnv.html

Copyright © 2024. 荟萃屋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20165268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